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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電腦這件事
星期二, 九月 2nd, 2008剛剛在 Twitter 上面看到 Mobile01 上面的這篇文章,
說著小學生要學 FrontPage、會聲會影.. 之類之類,
看到這些,就想到了我學電腦的過程。
在我還是小學生時,學校並沒有設置電腦教室,
對電腦操作相關的知識,都是在安親班習得,
當時 MPEG 格式尚未流行,更遑論 WWW 這類東西,
電腦有彩色顯示卡或是光碟機,就已經可以嚇死人了,
以現在的標準來看,當時的電腦除了單機版遊戲外,
還真是無趣得令人發噱。
那麼,我國小的時候學到了什麼呢?
- 什麼是電腦,電腦有哪些組件
- 鍵盤與滑鼠要怎麼使用
- 什麼是 DOS,DOS 能做什麼
- 中文系統:如何載入、輸入中文、列印控制碼 *1
- PE2 *2
- BASIC *3
*1:
倚天中文系統控制列印樣式的指令,
如 ~fkt24;,相當於現今的楷體 24 點字。
*2:
Personal Editor II,一種在 CLI 介面的文書編輯器,
後來台灣出現了漢書,最後這些都被 Word 征服了 囧
*3:
Beginner’s All-purpose Symbolic Instruction Code,一種程式語言。
我不得不承認,小學生學 BASIC 似乎是有些超過了,
但是它的語法其實頗簡單,也可以知道程式是怎麼運作的。
國小開始,電腦的價格開始降到一般大眾也能負擔的範圍,
大家開始擁有電腦,學電腦也成為了全民運動,
而在各方大力推動的情況下,電腦成了熱門話題。
升上國中後,Windows 95 與 WWW 開始流行了起來,
因此,我們的電腦課變得較為多元:
- 計算機概論
- DOS 指令、Windows 95 操作
- 如何拆裝電腦,電腦內部零件辨識
- 如何使用 WordPad *4
- 如何編寫 HTML *5
- PhotoImpact 3
- Office 97
*4:
Windows 95 後內建的文件編輯器,現在 XP 亦有內建,
在 Windows 3.1 時期的編輯器是 Write。
*5:
雖然當時已經有 FrontPage,但我們還是從記事本開始的,
老師也一直強調,左手軟體只是輔助啊..
如果沒記錯,國中電腦老師沒有教我們寫程式,
但在課堂中常提出邏輯問題讓同學思考。
不難發現,課程已開始與套裝軟體綁在一起,
而高中時的電腦課內容,更是變本加厲地教著套裝軟體:
- 計算機概論
- Windows 98
- Office 2000
- FrontPage
- Visual Basic 5
- PhotoImpact 6
可以發現,這時除了計算機概論與作業系統外,
課程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學套裝軟體的操作。
電腦課中讓許多同學苦惱的,是寫程式與做網頁,
雖然這不是第一次,我仍對大家沒能學好感到可惜;
不管怎麼說,這些課程對於未來還是有幫助的,
至少,我們可以用學到的這些東西,
做出一份漂亮的自傳,或是寫出個堪用的網頁。
看到現在的小學生要學影片剪輯時,
我想到的,是「原來這些已經成為必備技能」,
但一方面卻又覺得,這似乎有些問題。
第一,雖然電腦的普及率很高,
但不見得都能處理影片,也不見得都有購買會聲會影,
比較合理的,應是使用 Windows 內建的 Movie Maker。
第二,雖然製作影片很有趣,
但很多時候,是要盯著螢幕不放地調整,
我覺得這對小學生來說負擔太大了。
或許,這樣的課程是個歡樂無限的剪貼課,
只是內容從紙片變成了影片罷了 @@
問我擔不擔心? 其實還好。
看看電腦過去幾十年的發展與使用者群的變遷,
學會文書處理以外的應用,或許比以前學會理論更重要了,
而那些專業的東西,總會有人有興趣,
也總會有人願意付錢請別人做的 (搖晃)
至於城鄉差距與貧富差距嘛.. 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 囧
可以肯定的是,使用電腦的門檻已經降低許多,
而「學會電腦」的意義也已與過往不同了;
與其討論該不該教,我覺得更應該先提出完整的學習路徑,
免得國小一路到高中都在學同樣的東西,做同樣的事情。
是說,現在的小孩好辛苦,家長也比以前更辛苦了 Orz
同一天的兩段影片
星期日, 八月 31st, 2008這就是莫名熟悉的感覺啊
星期四, 八月 28th, 2008與某公司的一段故事
星期一, 七月 21st, 2008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情了。
當我還是高中生時,做了隻手機鈴聲軟體的中文化,
某公司員工來信詢問相關問題,因此而與這家公司有了連繫。
今天想寫的,是最近一次的事件,
雖然說是「最近一次」,其實也過了一兩年了;
因為這次事件,我對這家公司感到絕望。
當時許多網站開始提供 MMS Blogging 的服務,
才剛被轉戰手機製造的某主機板製造商挖角的該公司,
方重振旗鼓,打算重新再出發,其中的一項工作,
是推出 MMS Blogging 服務。
或許使用者們都不知道,該公司不甚重視線上服務,
當時的狀況是,公司一方面想要推展服務,
但另一方面,提供發展的的資源卻稱不上對等,
最後做出了個.. 比留言版好一些的東西。
在服務推出後沒多久,我便指出網站有諸多漏洞,
像是可以利用 JavaScript 進行 XSS,
竄改其他使用者的資料,或是破壞資料庫等,
但該公司總是以還有其他 project 要進行而延宕修改。
之後,我在該服務的 blog 上面寫了簡單的 JS 測試,
內容很簡單,就是不斷地 reload 網頁,
會寫一點點 JavaScript 的人,大概都會寫這句:
window.top.location.reload();
本以為這是無傷大雅的語法,但隔天卻出了大問題。
該服務會將每日最多瀏覽人次的 blog 推上首頁,
不巧的是,我把 JS 寫在 blog title 裡,
而服務計算瀏覽人次時沒有檢查重覆 IP 或是 session,
於是.. 隔天他們的首頁就炸了 (默)
前面提到過,在下和這家公司有所連繫,
而網站上也登記了連絡方式,於是..
在該公司首頁爆炸當天,我接到了一通電話,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所謂的網站師程工,
內容大概是「因為 blablah,所以我們不排除告你」之類之類。
就在那個當下,我對該公司感到絕望。
隔天,便打電話給該公司總經理,當時她在上海,
說明了事件的始末,並懇請她能加強使用者的資訊安全保護,
當時總經理也允諾會盡速修改。
不過,這件事情到最後其實是不了了之的,
網站經過幾次修正,除了迅速地修改了使用條款,
頁面的 script 鮮有更動,到目前為止還是有漏洞的,
而對這家公司的信任,也因此而一點一點地減損了。
故事說完了,結局實在是普通到了極點啊。
這家公司曾經說過「我們寧可拿廣告錢來做好客服」,
但現在,打了這麼多廣告,還能挽回使用者的心嗎?





